本网南京讯:日前,溧水法院收到了台商独资企业昆山宏基混凝土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亲自带来的“公正执法、秉公办案”的锦旗和感谢信。他们表示:“贵院执行法官勤勤恳恳的工作作风和无私奉献的办案精神令我公司深深感动,值得我们好好学习。为此,我公司特向执行庭的法官以及贵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2007911,申请执行人昆山宏基混凝土有限公司溧水分公司根据我院2007年第1573号“民事调解书”申请强制执行南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140余万元的欠款。申请人在立案时向法院提出,由于对方拖欠大额欠款,该公司资金周转已面临较大困难,希望法院能尽快执行。在了解这一情况后,该院分管院长和执行局负责人高度重视,他们及时组织执行干警召开案件讨论会,分配执行组员,制定执行措施。为使被执行人尽快自动履行义务,执行法官短期内4次赶赴南京,跑遍南京二十余个银行网点,共查封、冻结被申请执行人在银行帐户上的存款146万元。随后,我院迅速组织双方调解、协商,最后成功达成和解协议。由于查封措施及时到位,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内,被执行人就全部履行了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

该案在全部执结完毕后,申请执行人昆山宏基混凝土有限公司深受触动。他们在感谢信中表示,溧水县的经济发展潜力很大,前景很广,他们也一直想在溧水投资发展,但很担心溧水的法制环境不理想,通过该案件的办理和执行法官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他们更加坚定了在溧水投资的信心,他们将竭力为溧水的发展贡献力量,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