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法院铁富法庭四项措施提高办案速度
作者:魏东娟 发布时间:2007-11-30 浏览次数:788
本网徐州讯:为了解决人少案多,减少失误,提高案件审判质量,铁富法庭四管齐下:
一、法官专业化 因为基层法庭除了刑事公诉外什么案子都接,而如果要求每个法官都熟练掌握所有相关的法条和司法解释也不现实。“术业有专攻”在充分了解每个法官的性格和专业所长时,因人而异安排承办案件,明确了法官关注重点,保证案件审判质量。
二、切实简易程序化 基层法庭的案件一般都是较为简单的民刑事案件,坚持能简易审理不转普通的原则,以简易程序为主,普通程序为辅。让建议程序切实简单快捷,比如通过电话通知开庭,结合当事人的时间灵活安排开庭时间,对于有数案牵连的当事人尽量让他集中时间到法庭来。
三、坚持三当日原则 当日收案当日立,当日审理当日判,当日判决当日送,别小看这三个当日,可以有效的缩短程序时间,提高办案速度,及时化解矛盾,为当事人节约精力财力。
四、多调少判解矛盾 审判的目的是解决问题,如何能更好的解决矛盾应当是首选的方法,调解是在双方都认可的条件下进行的,一般都能被很好的执行。多些调解案件不仅可以减轻执行的压力,也有利于问题的快速有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