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新沂法院积极探索和谐文明执行的新路子,有效的促进了全院的执行工作的有效进展。

一是加强部门协作,灵活执行手段。对于涉府、涉农、群体性纠纷等特殊类型案件,主动向当地党委、人大汇报,紧紧依靠党委的领导,争取人大的支持,取得社会各界的配合,尽量通过协调的方式执行;对于传统的婚姻、继承、赡养、相邻关系民事案件,有重点的加强调解,尽力维护和睦的亲情、邻里关系,尽可能化解纠纷,避免因强制执行激化矛盾。

二是提高队伍素质,增强化解矛盾能力。通过加强自身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司法和谐”的理念,提高执行人员业务和文化素质,增强对执行工作的敬业精神,在强制执行的基础上,告知当事人的和解权利,在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基础上,提高说服教育能力,促进和解协议的达成,以此达到服判息诉,促进社会和谐的目的。

三是讲究执行策略,破解执行难案。建立执行威慑机制和社会联动机制,对一些“老赖”的执行,通过采取媒体曝光,降低其社会声誉,压缩其社会活动空间,促使自觉履行,对下落不明的被执行人,通过采取悬赏执行,提高申请人和案外人提供线索的积极性,保证执行工作正常开展。对于因资金周转不畅,造成暂无履行能力的企业,则采取“放水养鱼”的工作方法,强制被执行人申报财产,推进阳光执行,公开执行,采用以物抵债、租赁权抵债等方式,强化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努力提高执行工作的社会公信力。

四是把握时机,促进和解执行。该院执行人员注重把握执行时机,在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时,就及时与其沟通,析法明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提出和解方案,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同时向被动执行人讲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分析利弊,权衡得失,从而达到执行和解的目的。

五是切实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在执行工作中,无论何时接触当事人还是当事人的家属,邻居,都会利用一切有力的时机做好法律宣传工作,认真做好案件的释明、答疑、疏导工作,以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和执行氛围。  六是注意保护当事人的人权。充分尊重当事人的人格,处处体现以人为本的基本原则,不干扰当事人正常的生产和生活,做到执行工作的文明规范,以减少当事人的敌对情绪,促进人文执行。        

七是尽力做透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耐心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是和谐执行的基础,在执行工作中坚持“勤动脑、多动口多”的原则,把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做到位,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或者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强制执行的和谐现象。        

八是建立执行信息查询平台。将执行情况及时向社会以及被执行人所在单位,村居委会反馈,各方当事人甚至其他不涉案的群众都可以查阅监督,通过各方面的合力 一起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营造一个良好的执行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