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淮安讯:今年以来,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在行政审判中注重强化四项措施,进一步加强与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全力化解“官民”矛盾,使行政审判起到了“官民”“连心桥”的作用。

一是以规范制度为保证,加强与政府部门的联系。淮阴法院率先和淮阴区人民政府法制局加强沟通与协作,共同分析形势,查找存在问题,商讨解决办法,通力监督整改,先后与法制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行政审判与依法行政工作联系的意见》、《淮阴区行政执法与行政诉讼协调会议制度》两项制度,相关单位指派了一名工作人员担任协调会议联络员,并对工作情况定期予以通报。两项制度的实行,对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淮阴区各级政府机关执法与行政管理的执法能力和业务水平起到了较好的成效。

二是以庭审观摩为平台,加深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直观感受。725日上午九时,淮阴法院第四审判法庭座无虚席,该区各乡镇的领导及行政执法人员50余人旁听了原告王教大诉被告淮阴区吴集镇人民政府不履行处理土地使用权纠纷法定职责一案。这是该院今年以来组织的第三次行政执法人员庭审观摩活动,通过庭审观摩,面对面的交流,加深执法人员的直观感受,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

三是以业务培训为手段,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水平。该院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以法庭为课堂、以案讲法的方式,开展行政执法专题讲座。今年先后组织行政庭法官到淮阴区农机局等单位上法制课,加强对行政机关的执法业务培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725,淮阴区法制局组织召开了一场行政执法专题培训会,邀请该院行政审判庭包文斌副庭长就乡镇人民政府如何处理土地、林木纠纷进行法律知识讲座。包文斌副庭长结合具体行政案件,就当前乡镇执法与行政管理中的土地确权、林木纠纷、社会扶养费征收等热点、焦点问题所引发行政案件,一一予以阐释,并就行政执法人员提出的行政执法疑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解惑释疑。

四是以司法建议为依托,及时向政府部门建言纳谏。该院针对办理行政案件过程中存在的具体法律问题,及时向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建言献策,并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促进依法行政。2007年以来,该院已向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8条,其中6条被采用,受到淮阴区行政机关的欢迎和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