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阴法院四项措施加强与政府沟通协调 促进政府依法行政
作者:徐明成 发布时间:2007-08-01 浏览次数:1526
本网淮安讯:今年以来,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在行政审判中注重强化四项措施,进一步加强与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全力化解“官民”矛盾,使行政审判起到了“官民”“连心桥”的作用。
一是以规范制度为保证,加强与政府部门的联系。淮阴法院率先和淮阴区人民政府法制局加强沟通与协作,共同分析形势,查找存在问题,商讨解决办法,通力监督整改,先后与法制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行政审判与依法行政工作联系的意见》、《淮阴区行政执法与行政诉讼协调会议制度》两项制度,相关单位指派了一名工作人员担任协调会议联络员,并对工作情况定期予以通报。两项制度的实行,对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淮阴区各级政府机关执法与行政管理的执法能力和业务水平起到了较好的成效。
二是以庭审观摩为平台,加深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直观感受。
三是以业务培训为手段,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水平。该院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以法庭为课堂、以案讲法的方式,开展行政执法专题讲座。今年先后组织行政庭法官到淮阴区农机局等单位上法制课,加强对行政机关的执法业务培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四是以司法建议为依托,及时向政府部门建言纳谏。该院针对办理行政案件过程中存在的具体法律问题,及时向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建言献策,并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促进依法行政。2007年以来,该院已向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8条,其中6条被采用,受到淮阴区行政机关的欢迎和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