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近年来,睢宁法院推行阳光执行,先后制订和实行若干个执行公开的好制度和好措施。

一是执行纪律公开。向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发送《案件监督卡》、《案件反馈卡》、《人民满意度测评表》和《致当事人一封信》,有关纪律、规定公开上墙。

二是执行过程公开。对执行通知书发送时间,搜查、查封、扣押、评估、拍卖、变卖等措施实施时间、过程及结果,一律公开告之。

三是执行日志公开。执行日志要全面、真实记录办案每一细节,并向当事人公开,请当事人对记录是否属实作出书面评价。

四是暂缓、终结执行的理由公开。裁决庭在裁定作出前,要征求申请人的意见。申请人有充足反对理由的,不得径行裁定。

五是执行业绩公开。在执行局大厅公示每位执行员的当月结案数、结收案比、平均结案天数、标的实际到位率、执行投诉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