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法院系统研究部署国有资产清查工作
作者: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7-05-11 浏览次数:1379
为落实好这次国有资产的清查工作,根据南京市关于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成立以徐院长为组长、吴平副院长为副组长,人事处、监察室、教培处、行政处相关人员组成的领导小组。下设资产清查小组办公室,由行政处吴宗富担任主任,负责具体资产清查工作。同时,吴平副院长提出了几点具体要求:一是这次清查工作涉及国有资产的数据量大、清查时间紧,全处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按期完成清查工作;二是要以市财政局的实施方案为依据,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尽快制定国有资产清查的具体方案,对各项清查任务进行细化,责任明确到人;三是要高度负责,要严格按照资产清查标准和工作要求,真实反映情况,切实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四是通过这次清查工作,发现司法行政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对清查工作中暴露出来的资产、财务管理等方面的问题,要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进一步规范司法行政管理工作。
这次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是根据去年财政部下达的《关于开展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而展开的。省、市两级政府对此次国有资产清查活动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