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收购、加工病死猪团伙被判刑
作者:吴丹 发布时间:2012-05-18 浏览次数:376
5月15日下午,江苏省张家港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两起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案,至此,长期在该市从事收购、加工病死猪肉团伙成员被悉数判刑。
联合执法查获大量病死猪和肉
2011年下半年,张家港市公安局鹿苑派出所发现该市鹿苑北村有团伙从事收购、加工、销售病死猪,经过秘密调查掌握初步证据后,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动物卫生监督所、商务局、公安局等部门在吴江、江阴、张家港等地展开联合执法,11月23日晚,联合执法人员在吴江震泽一养猪场当场抓获孙传红、唐窑建等4名犯罪嫌疑人,在江阴华士一非法屠宰点当场抓获孙传伟、吴治虎等3名嫌疑人,在张家港鹿苑、西张养猪场抓获刘岗等3名嫌疑人。
令人感到震惊的是,执法人员在吴江、江阴、张家港的养猪场、屠宰点等地查获病、死猪25头、病死猪肉2000余斤,猪头70余只以及大量猪内脏、猪皮等杂碎。
收购分毛猪、红条、白条三等
经审查,该犯罪团伙长期分档在张家港、江阴、吴江等地收购病死猪进行加工,团伙成员均系安徽人,其中孙传红、孙传伟、吴治虎、刘岗等人是亲戚。
据吴治虎交代,收购过程中将病、死猪分为毛猪、红条、白条三个等级,死猪里面肉已经变质的是毛猪,收购时价格最低。表皮已经变质的死猪和病猪是红条,需要扒皮卖,价格比毛猪稍微高一点。质量最好的白条,即肉和表皮均为变质的死猪和病猪,只要去毛即可出售,收购价格最高。
屠宰加工点设在张家港、江阴
病、死猪的来源于张家港、吴江、江阴等地的养猪场,孙传红等人专门印制名片发送至各个养猪场,一旦有病猪、死猪,个体养猪户即会联系团伙成员前往收购,主要负责收购、加工、销售的就是孙传红、孙传伟、吴治虎、刘岗、唐窑建等人,他们另外安排几个人负责储藏、冷冻和运输病死猪肉。
警方查获,该团伙将收购来的病猪、死猪主要运往江阴的一个屠宰点,该屠宰点并无经营资质,位于江阴华士一个小鱼塘边上,甚至连像样的房屋都没有,都是用木支架、油布等搭建的几间小棚,里面存在着屠宰用具、冷冻柜等物品。有时,团伙成员将收购来的病、死猪就近运往位于张家港鹿苑、塘桥等地的出租房进行屠宰加工。
猪肉流向熟菜店、香肠生产商
病、死猪经屠宰加工好后,孙传伟等人将猪肉、猪头等销往张家港、无锡、南通、泰州等地,猪内脏有的也进行销售,质量稍差的就扔掉。
据唐窑建、刘岗等人交代,加工好的病、死猪肉一般卖给生产香肠的个体户、偏远的肉类批发市场,然后再行出售,有人买去了卖给一些单位的食堂和工地工人食用。令人感到震惊的是,有些熟菜店也向他们购买猪头等进行加工出售。据了解,销售一斤病死猪肉有1-2元的利润。
“这些猪都是不能经过正常途径进入屠宰厂的,没有检验检疫部门的检查,具体每个猪什么病、怎么死的我也不知道。”刘岗说。
肆意作案竟是此前判刑太轻
去年10月,张家港法院曾经审理一起收购病、死猪案,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罪判处被告人孙军拘役四个月、罚金1万元。孙传伟在庭审时告诉法官,孙军是其弟弟,孙军被抓获后,他们停手一段时间,后来看到法院判的比较轻,便继续开始从事收购、加工、销售病死猪行当。
经检测,查获的病死猪和猪肉存在伪狂犬病毒、猪瘟病毒等病菌。
5月15日下午,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吴治虎、孙传伟、唐窑建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被告人孙传红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其行为均已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法庭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被告人吴治虎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罚金15000元,被告人孙传伟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罚金15000千元,被告人唐窑建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以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被告人孙传红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此前,法院已经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被告人刘岗有期徒刑六个月,罚金人民币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