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宿迁讯:近几年来,宿城区法院“案多人少”矛盾尤为突出,2009年该院年结案数超过300件的就有10人,人均结案数284.09件是全省的2.21倍,居全省第三、全市第一,尽管“案多人少”压力非常之大,但是该院始终多措并举将审限管理牢牢放在第一位。

一是严格审批权限。该院延长、中止、扣除审限审批权实行承办人申请、庭长把关、分管院长审核,将变更审限管理权限扎口收归审管办,坚决杜绝隐性超审限现象的发生。

二是建立审限台帐。该院对 “四项”案件建立专门台帐,将证明材料、申请时间、交办人、审核人、批准人等归入档案,确保了每一件案件不脱离审限跟踪管理视线。

三是实行预告督办。该院审管办通过内网编发《督办通知》分别采取红色、黄色、蓝色提醒案件承办人注意案件审限,并坚持每周对延长、中止、中断、暂停计算审限四项案件进行清查,对审限变更事由消失的,及时督促其恢复审理,以便业务庭及时恢复审理。

四是严格审限奖惩。该院将“四项”案件、18个月以上未结案件管理与岗位目标考核挂钩,对照质效指标,引入激励机制,对因主观原因导致质效指标下降的严格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