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妻子女士与丈夫先生均曾受过婚姻的挫折,两人携手准备安渡一生,却未料一起交通事故,使原本幸福和睦的夫妻关系变得争吵不断,妻子遂诉至法院要求与再婚夫离婚。近日,射阳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

妻子陈某与丈夫董某均系再婚,双方经人介绍相识,于200729日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较好,2008年妻子陈某计划外怀孕,后陈某因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后胎儿堕胎,加之生活琐事,夫妻开始矛盾不断,妻子陈某遂于2008提起离婚诉讼,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夫妻关系未能改善 20091020日,妻子再次向本院提起离婚诉讼。

庭审中,双方对夫妻感情破裂均无异议。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均系再婚,双方理应珍惜,然双方因生活等琐事发生矛盾,且在本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夫妻关系未能发送,现双方对夫妻感情破裂均无异议,故对夫妻现状、离婚原因、有无和好可能进行综合分析,可认定原被告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故原告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本院依法予以支持。遂作出原告陈某与被告董某婚姻准予离异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