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苏州讯:太仓法院沙溪法庭全体干警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在化解社会矛盾、服务经济发展中的作用,采取了“四项”措施,大力提升审判质效,取得了较好的效果。2009年审结的案件中上诉仅有11件,上诉率为1.9%,同比大幅下降,当年所判决的案件无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主要采取了下列措施。

一、审判监督向前移。法庭将审判监督从事后监督向事前监督转移,对于在诉讼程序存在较大争议的,对于证据的认定存在较大分歧等问题,庭长从审判管理的角度予以监督指导。严把诉讼程序关、证据认定关、事实确认关,从而确保每一个裁判案件做到合法、合情、合理。

二、裁判文书重说理。要求法官判决书要做到理由叙述透彻、全面,用语通俗易懂。在裁判的说理部分,充分运用相应的法律、法规及有关的司法解释规定,说明支持或不支持当事人诉讼请求的理由。在语言的表达上,根据辖区实际情况,采用老百姓最容易理解和与老百姓文化程度相适当的语言,使他们看得明白,想得清楚。

三、判后释疑须耐心。当事人对判决书存在疑问或者想法的,承办法官根据不同的案件不同的当事人,灵活运用法理解释、案例指导、换位思考等多种方法,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针对提出的相关问题逐一解释,及时消除当事人的疑问,有效减少上诉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