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法院着力建立健全执行工作长效机制
作者:陈思寒 发布时间:2010-01-21 浏览次数:327
本网镇江讯:一是不断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各界配合、法院主办”的执行工作格局。坚持市委领导,不断完善执行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和全市协助执行网络的职责职能,继续坚持对各部门、各镇区党委政府配合、支持法院执行工作的考核,有条件、有计划地逐步增加执行救助基金的数额,坚持建立执行工作联席会议、信息通报制度,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信息交流,健全解决执行难的长效机制。
二是着重做好新收案件的执行工作,杜绝边清边积现象的产生。全体执行干警发扬忘我工作、无私奉献的精神,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工作作风,日常工作中坚持“结新案不忘清旧案”,外出执行时穿插老案件执行,努力使“死案”变“活案”,把清理积案当作树立执行权威的工程来抓,使那些企图通过时间来逃债的老赖无利可图,无处可逃,形成一种巨大的威慑力量,敦促其履行义务。2007年、2008年新收执行案件数分别为1427件、1889件,年增长幅度分别为5.4%,32.4%,2009年新收执行案件2272件,同比增长了20.3%,结案2313件,执行案件结案率达94.6%,较好地防止了边清边积现象的产生。
三是构建清理积案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年度中止、终结执行积案台帐,做到摸清底数,家底清楚,加强对日常清积案工作的督促检查。每月发布年度未结案件通报,将清理积案纳入绩效考核,努力提高法官清理积案的积极性,执行人员自觉克服“新官不理旧事”的想法,不能等当事人投诉后再去清理,把清理积案当作一项民心工程来抓,每年都下大力气解决一批陈年老案,最大限度地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完善五定一包责任制,实行定承办人员、定督办领导、定执行措施、定执行期限、定目标管理、重点案件领导包案的“五定一包”清理积案工作机制。通过积案清理的长效化管理,法院每年均都执结二、三百件以往年度的执行积案,往年积案正逐步消化减少。2004年至2006年度案件实际执结率均已达到了88%以上,2007年度、2008年度案件实际执结率已达82.67%和79.46%,执行工作呈现良性循环的发展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