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造假门” 法官识骗局
作者:谢龙 发布时间:2010-01-08 浏览次数:742
本网徐州讯:最近,北京律师李庄的“律师造假门”事件在社会上炒的沸沸扬扬。近日,记者在我市发现了一起民事版“律师造假门”事件。
原告“拒”不露面 案情疑点重重
法官细心查证 ---惊现徐州版“律师造假门”
法官随后对原告的起诉材料仔细审查,发现起诉状、授权委托书中常某的签名与常某在其他证据上的签名,在书写特点、行文布局上明显不同,这说明律师有可能在造假。为使案件事实水落石出,法官想出了一个妙法:向常某在如皋的地址发送传票,并在传票中注明:原告本人必须到庭,或向法庭请假,否则本案按照撤诉处理。考虑到案情特殊,法官没有将第三次开庭情况通知律师徐某。正如法官所料,“原告”常某亲自接收了传票,但到
法院随后通知律师徐某到庭,要求徐某解释情况。在事实面前,徐某承认了其伪造证据恶意诉讼的事实。原来,当时和常某、赵某合伙作生意的还有张某,张某因偶然的机会得到了赵某向常某出具的收条,遂向律师徐某咨询,看看能不能凭这张条子向赵某索要些钱财。律师徐某为赚取高额代理费,就将收条伪造成“欠条”,又在起诉状和授权委托书中伪造常某的签名,制造出赵某欠款,自己接受常某委托提起诉讼的假象,妄图欺骗法院作出错误判决,骗取不义之财。徐某原以为造假造的天衣无缝,胜券在握,却没想到这么快就被细心的法官识破。
据悉,徐州鼓楼法院已对涉嫌伪造证据的的律师徐某依法采取了司法制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