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为提升审判质效,建立和完善符合科学发展观的审判管理考评和激励机制,邳州法院采取五项机制加强和改进民事审判监督工作,以不断提高审监法官的责任感、紧迫感和成就感。

一是质效考评机制。量化考评细则,建立涵盖立案、送达、庭审、归档等8个方面36项指标的审判质效考评体系,实现审判全程动态监控。按照办案效率、案件质量、流程管理、归档工作和调研工作五部分进行考核,涵盖包括结案率、调撤率、二审改判率、法律文书差错率、归档率等多项指标。开展对卷宗、法律文书的基础评查以及对发改、重点案件的专项评查,提高案件质量。根据审判监督工作特点组织参加学习培训,并提供专业资料。

二是评查督促机制。由案件质量评查组对审监庭及法官个人,建立详细的案件质量台帐,分别记录其结案数、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数、案件质量责任追究以及执行审判期限等情况,对法官个人审结的每件案件经评查后的得分情况也进行了登记。案件质量台帐按月、季、年度分别进行累计,并通报到全院。既为法官考核、考评提供了客观依据和量化依据,又对全院其他工作人员对法官能力的评价发挥正确的导向作用。

三是建立绩效考评机制和激励机制。将法官评先评优与案件质量挂钩。在每年的法官考核、考评中,将其案件质量作为一项重要的考核依据,并实行“一票否决制”,即发生违法审判、或办理一件不合格案件、或受到两次以上案件质量责任追究的,一律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四是规范指引机制。对新类型案件、疑难复杂案件及审判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进行分析研究,提炼典型案例进行指导,统一裁判尺度。对再审案件需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案件承办人要列席审判委员会说明情况;切实做到依法纠错,保障个人权利与维护社会关系稳定相统一。

五是沟通促动机制。对评查中发现的个别问题深入业务庭进行沟通指导,对典型错误和共性问题,形成案件质量专题报告,供审判参考。加强对审判监督案件的调解、沟通和协调工作。在办理审判监督案件的时要寻求共识和合力,建立案件承办人、审判长、庭长、主管院长梯次参与的调解机制和与再审案件当事人有关的组织和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