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水法院“四结合”、“四贴近”开展巡回审判工作
作者:溧水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9-12-31 浏览次数:410
本网南京讯:今年以来,溧水法院以“人民法院为人民”、“千件案件巡回审理”、 “打造特色”等活动为契机,积极推进巡回审判活动,切实方便群众诉讼。今年以来,该院共巡回审结93件,其中共有68件调解或撤诉结案,调撤率达到73.5%。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一是巡回审判与方便诉讼结合,贴近司法为民。紧紧围绕群众的司法需求,把落实便民举措放在首位,对婚姻家庭、损害赔偿、相邻关系纠纷等案件积极采用就地调解、就地开庭等方式,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诉讼。二是巡回审判与服务大局结合,贴近经济发展。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工作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涉及重点工程建设的租赁、拆迁等纠纷,深入企业、乡村宣传法律、讲解政策,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三是巡回审判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贴近农民利益。紧紧围绕“三农”利益,积极探索固定巡回审判点与流动巡回审判相结合的有效方式,使田间地头、农家院落、集贸市场成为巡回审判的主要场所。四是巡回审判与构建和谐相结合,贴近和谐社会。紧紧围绕构建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的司法需求,积极推行“和谐司法”理念,在巡回审判中按照“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尽可能多地适用调解,达到化解矛盾、案结事了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