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全省法院院长会贯彻政法会精神林祥国要求

对能动司法要做到“三个认同”

 

   本报南京1230电 (记者 娄银生)昨天,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全省法院院长会议上,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林祥国,就贯彻落实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精神提出,全省各级法院要结合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大力加强能动司法的研究和实践,真正使广大法官对能动司法做到理论认同、感情认同和实践认同。江苏高院院长公丕祥对贯彻落实工作做出具体部署。

   林祥国充分肯定全省法院在即将过去的一年里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后指出,能动司法是中国国情条件下司法功能的基本定位和司法运行的基本方式。要准确把握能动司法的要求,更加重视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依法服务大局与维护群众权益的有机统一,个案公正与社会公正的有机统一,依法裁判与案结事了的有机统一,确保能动司法在法制的轨道上运行。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新需求,把为民司法的要求落实到法院工作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

 

2009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