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吴中法院多项工作参加省级以上经验交流
作者:朱姝 发布时间:2009-12-22 浏览次数:441
本网苏州讯:今年以来,苏州吴中法院始终把握严格规范与创新发展相结合的工作主线,积极建设能动型、服务型、和谐型、创新型和强基型司法,在审判工作、司法服务、创新改革、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多项工作参加省级以上经验交流,获得上级领导部门的通报表扬和好评。
(一)7月28日,经最高法院选定,吴中法院就诉前人民调解工作经验,在全国法院调解工作经验交流会上,作了题为《在司法诉讼与人民调解的“时空对接”中寻求和谐》的交流发言。全国仅有九家法院作大会交流发言。最高法院以法【2009】229号文件形式对在调解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50家法院予以通报表扬,吴中法院是江苏法院受表扬的两家单位之一。
(二)2月20日,最高法院在江阴法院召开全国法院文化建设苏南片调研座谈会,吴中法院了参加会议,作了题为《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努力增强法院软实力》的汇报交流。
(三)2月21日-22日,由苏州中院主办、吴中法院承办的“倾听企业呼声、服务企业发展”专项活动之一??雅新苏州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工作总结座谈会在苏州工业园区召开。最高法院、省高院、苏州中院、市政府、吴中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以及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破产法、民诉法方面的专家到会,就吴中法院在审理破产重整案件中的经验进行讨论评析,并给予较高评价。
(四)6月29日,在省高院“总结与创新:人民法院总结审判经验论坛”上,吴中法院以诉前人民调解经验总结为例,就总结审判工作经验的方式方法,作了题为《从实践到理性:审判经验总结的规律探寻》的汇报交流。
(五)9月23日,省高院召开全省法院庆祝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大会(电视电话会议),吴中法院作为全省法院英模集体代表在大会中发言。
(六)10月11日-11日,省高院召开全省法院调解工作会议。吴中法院以诉前人民调解工作经验和法院特约人民调解机制为内容,在会议上作了交流发言。
(七)11月10日,吴中法院就解决“案多人少”矛盾的工作经验,在全省法院司法改革座谈会上作了题为《关于缓解“案多人少”矛盾的探索与实践》的交流发言。
(八)11月28日,省高院举办全省法院涉诉信访及立案审判实务培训班。吴中法院作为诉讼服务中心工作开展较好的四家代表之一,在会上就诉讼服务中心工作经验,作了题为《扎实践行司法为民倾情提供诉讼服务》的交流汇报,得到省高院的肯定。
(九)11月27日至12月4日,在最高法院少年法庭指导小组、国家法官学院主办的第四期全国法院少年法庭法官培训班上,吴中法院展示的《法理交融,寓教于审的“全程式教育”庭审纪实》示教片得到最高法院的充分肯定以及其他参学法院一致好评。是展示示教片的四家法院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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