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巧执赔偿案
作者:陈国斌 吴行元 发布时间:2009-12-21 浏览次数:512
本网无锡讯:当申请执行人老许从宜兴法院丁蜀法庭法官手中接过 46万元的执行款时,连连说:“谢谢你们,谢谢你们,这笔执行款来得不容易!”
执行过程中,保险公司和马某的赔偿款项都顺利得到了执行。但对于老甘一家的执行却遇到了难度,因为小甘也是本起事故的受害者,经了解,小甘生前家庭经济条件较差,没有留下可供执行的房产、存款和车辆。但申请执行人向法官提出老甘家不是没钱,他们有笔30多万元的赔偿款。执行人员遂向他们从法律的角度进行解释,这笔款项是小甘死后得到的赔偿金,并不属于小甘的遗产,所以法院不能强制执行。为了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执行人员考虑到马某对最后一笔23万余元的赔偿款负有连带责任,且马某本人经营一家货运公司,有一定的履行能力,但马某对这笔赔偿款一直持消极应对态度。执行人员立即调整执行方案,经大量的调查工作,查询到马某妻子的相关信息,于是对其住所地的银行进行地毯式查询,终于查询到马某妻子在银行的存款17万元,并依法予以冻结、扣划。申请执行人老许在得知情况后,被执行人员为当事人着想的工作态度感动,主动表示余款放弃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