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日前,江苏高院下发通知,要求全省法院从20091221日起正式施行随机分案制度。为推进分案制度改革,江苏高院根据“二五”改革纲要的要求,于20097月制定下发《关于分案工作的暂行规定》,确定了全省各级法院所有案件由立案庭随机分案为主、庭(局)长指定分案为辅的分案方式。日前,江苏高院已经开发出配套分案软件,并于明年起在全省各级法院统一安装运行。日前,省法院对随机分案软件专题组织培训。

分案制度改革是江苏高院为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制度推行的重要改革举措之一。新的分案模式,有利于减少分案的人为因素、保障司法廉洁,有利于减少案件流转环节、提高审判效率,有利于锻炼和提高广大法官的司法能力、促进法官审判业绩考评公平公正。分案制度改革必将对全省法院庭(局)长的审判管理工作模式产生重大影响。为保障新分案软件平稳运行,江苏高院决定2010年第一季度为新分案软件的试运行阶段,技术、审管、立案等部门负责指导全省法院新分案软件运行工作的监督、指导和检查。试运行结束后,全省法院统一正式运行新分案软件。该院要求,各市中级法院要指导本院和辖区基层法院新分案软件安装运行,检查随机分案制度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