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扬州讯:日前,宝应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对被告人邓某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被告人邓某系80后青年,自与袁某结婚后,因脾气急燥,与婆婆吴某关系一直不好,时常对婆婆进行侮辱、打骂。2009104日下午13时许,婆婆吴某欲外出上班,被告人邓某因想要婆婆为其带小孩,遂拉着婆婆吴某的电动自行车不准离开。婆婆吴某不肯,用手推开邓某,被告人邓某气愤之下,狠狠将婆婆吴某左手小指末一节咬断。经医院诊治,吴某小指已被咬烂,无法进行断指再接手术。经鉴定,吴某左手伤情构成轻伤。事发后,被告人邓某并未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也未向婆婆吴某道歉,婆婆吴某遂报案,要求司法机关严惩凶手。在刑事拘留期间,被告人邓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向婆婆道歉,并书面保证以后不与婆婆争吵,其婆婆吴某顾及家庭亲情,亦请求司法机关对被告人邓某从轻处罚。法院据此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