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多年来,丰县法院不断探索和完善少年刑事审判司法功能的转化,通过完善四项机制教育、感化和挽救失足少年,实现了审判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双赢,多年来判处的未成年无一人重新犯罪或不服改造。该院少年法庭多次荣获省青少年维权岗、省青年文明号、市文明单位、市十佳政法标兵单位等称号。

一是推行庭前调查机制。到未成年被告人所在的村(居)委会、学校实地进行走访,深入了解其性格特点、成长经历、一贯表现及家庭情况、生活环境和社会背景,确保判决客观公正、合法合情。二是推行圆桌审判机制。针对未成年被告人年龄小、阅历浅、心智不成熟情况,推出“圆桌审判”机制,体现司法人文关怀,营造平静、平等、平和的法庭气氛,减轻其心理负担表露真实心声,从而接受教育感化。三是推行判后帮教机制。为每一位未成年犯建立个人档案,详细记录他们的刑期、家庭情况、联系方式及判后各个时期的改造情况,定期进行回访跟踪帮助教育,防止其再重蹈覆辙。四是推行全位防范机制。邀请人民陪审员、心理辅导专家,与未成年犯的父母、老师、亲属一道,共同在庭前、审中、判后开展对未成年犯的感化教育工作。与学校、社区密切联系,开展送法进校园、进社区活动,推动联动共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