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镇江讯:为了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需求、新期待,让群众享受到更方便、更快捷、低成本的司法服务,今年下半年,镇江全市法院陆续成立了诉讼服务中心。

走进诉讼服务中心,让人感觉暖意融融。在这里,法院为当事人提供诉讼引导、材料收转、法官约见、诉前调解、判后释明等全方位的诉讼服务。导诉台上放着《诉讼指南》,诉状怎么写、诉讼费怎么收……与打官司相关的一些常识,指南上都一目了然。大厅里专门为当事人准备了桌椅、纸笔、饮水机甚至老花镜等便民设施,电子触摸屏则清楚显示着案件流程、矛盾纠纷调处示意图等图表。中院立案庭庭长汤国生介绍说,诉讼服务中心主要有三大职能,即诉讼服务、纠纷化解、案件分流。其目的就是要为群众创造一个更加公平、有序、文明、高效的诉讼服务环境,更好地彰显人民司法的人文关怀。

服务从这里开始

上党镇的先生在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中被撞断了3根肋骨,因赔偿问题发生纠纷想起诉对方,可他不太懂法律知识,更不知道怎样打官司。114,当他走进丹徒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时,导诉员亲切的话语立刻打消了他的顾虑。“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您?”一位老法官站在面前,面容和善,语气亲切。在法官的帮助下,先生根据服务中心提供的标准诉状格式,很快就拟好了诉状并完成了立案手续。“让当事人少跑一次腿、少等一分钟、少误一次工、少花一点钱,这是诉讼服务中心的目标。”丹徒法院院长施吉祥这样说。

镇江润州法院的法文化公园??启园,是一个倡导文明诉讼,促进当事人之间以及法官与当事人之间的沟通与理解的场所,园中66块图文并茂的美德故事,成为化解纠纷的好帮手。张大爷和李大爷是一起相邻关系纠纷的原、被告,为了两家间巷子的通行、排水、采光等问题,双方已经数十年互不打招呼。今年年初,李大爷在巷子里搭了违建,两位大爷又闹了个天翻地覆,还打上了官司。李法官主持调解时,两位老人针锋相对,互不相让,为了化解双方积怨已久的矛盾,缓和双方的情绪,法官决定分头做调解工作。性情温和的张大爷由书记员带着到调解室休息,脾气刚烈的李大爷则在法官的陪同下逛起了启园。和风细柳、绿水逶迤的典雅景致一下子转移了张大爷的注意力。“大爷您看,前面中间的亭子叫弘德亭,意思是提高人的德行,弘扬我们古老的传统美德。我们到亭子里来看看,里面有很多有趣的浮雕。”随着公艺百忍、伍子胥感恩图报、石勒不计前嫌、管鲍之交等一系列浮雕故事看下来,李大爷陷入了沉思,“李法官,你的意思我知道了,邻里好赛金宝,这次搭房子是我做得不好,回去我就拆掉”

限时延时都方便

镇江京口法院立案庭最近推出了二项便民措施:一是限时服务。在立案过程中,只要当事人的手续完备、资料齐全、符合立案条件,十分钟之内就必须为当事人办理完立案、登记等全部手续。二是延时服务。在立案过程中,视当天的工作量适时延长办公时间,做到当天的事情当天办结,宁可推迟下班时间,也要把手头的工作做完。特别是遇到当事人从外地赶来立案,即使已临近下班时间,法官也要热情接待,尽量不让当事人空跑一趟。

立案过程中,一是推行提醒服务,进行法制宣传。对前来立案的当事人释明法律,发放诉讼风险告知书、“五个严禁”规定告知书、举证须知、诉讼指南等材料,及时提醒当事人注意有关事项,帮助他们预防风险。二是推行预约服务,准时按约接待。将立案庭的地址、电话等联系方式,在立案窗口告知有关当事人,对需要在节假日或其他非工作时间立案的,只要事先电话预约,立案人员将会按预约时间准时接待。

病榻前调解心连心

20081月,一场意外的车祸,使姚某失去了双腿。身为两个孩子的母亲,她无法再抚养子女、照顾丈夫。姚某的丈夫张某曾于20093月起诉要求离婚,被法院驳回。同年115日,张某再次提起离婚诉讼。面对这样一起特殊的案件,开发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法官来到被告姚某的家中了解情况。看到躺在床上的姚某,法官并没立刻就谈离婚的事情,而是和姚某拉起了家常。交谈中法官得知姚某内心很痛苦,她并不想拖累张某,但是又怕离婚后自己无法独立生活。1112下午,法官再次来到姚某家中,针对矛盾的焦点开导其丈夫张某:灾难带给人的伤痛是长久的,姚某是残疾人,是弱势群体,其合法权益应得到社会保障,更应该得到丈夫的体谅和关心。在法官耐心调解下,张某表示愿意终生每月支付姚某生活费500元。姚某也表示同意离婚。临行前,姚某握住法官的手激动地说:“法官真是为老百姓着想,亲自到家里来帮助解决难题,我今后的生活有保障了!”

发挥民调大作用

为了快速化解纠纷,全市法院将原有的人民调解工作室纳入了诉讼服务中心的管理,并专门成立了诉调对接办公室,依托公安交管、土管、劳动、城建、环保等政府部门以及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农村基层组织、妇联、消费者协会、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会等组织,着力构建与社会大调解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对一些简单的民事案件或矛盾易激化的案件,在立案时就征求当事人双方的意见,通过诉调对接办公室转向社会调解机构,既让当事人节省了成本,也利用社会资源共同实现“案结事了”。

镇江丹徒区妇联的退休干部郭主任是一位热心人,她热情开朗,性格豪爽,善于调解婚姻家庭矛盾,曾多次与法院合作使不少家庭重拾欢笑。得知她退休的消息,丹徒法院党组研究决定,把她“挖到”了人民调解工作室,强化诉前调解工作。郭主任一到人民调解工作室就忙起来。前几天,上党镇的王某到丹徒法院起诉其前夫李某财产分割纠纷,立案法官了解到李、王二人虽已协议离婚,但离婚时仅约定“财产分给王某”,而实际进行财产分割时却出现了纷争。矛盾并不算大,且此时李某正在外地打工,如果进入庭审程序反而不利于纠纷的化解,于是征得当事人的同意后将案件转向人民调解工作室。

郭主任了解案情后,立即奔赴上党镇并联系当地妇联组织进行协调。原来李、王二人生有一个女儿小丽,今年20岁。王某想把高资镇上原来一家三口共同居住的房屋给女儿,而离婚协议中并没有明确该房屋的分割;李某则怕王某存私心想占有房屋。郭主任与当地妇联一面积极做王某的工作,一面想方设法与李某取得联系。其实二人均想把房屋留给女儿,又怕对方心里存私,于是郭主任和当地妇联工作人员向二人担保,由他们出面监督,保证房屋顺利过户给小丽,事情最终圆满解决。

“审了几十年的案子,真舍不得这身法袍。现在对我来讲,钱和虚名一点意义也没有,接受法院返聘只抱着一个很简单的念头??发挥自己的余热。”退休法官老何现在负责丹徒法院人民调解工作室工作,他每天要接待十几名群众的咨询,还要参与诉前调解。良好的法律素养、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使老何赢得了当事人的尊重,也利用他的威望化解了一些易激化的矛盾。不久前,被执行人夏某对法院的强制执行不予配合,拿着斧头来到法院,扬言谁要想从他那拿钱就砍了谁。老何主动接待了夏某。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并安抚、劝说情绪激动的夏某,耐心解释有关法律规定,终于用他的工作经验成功阻止了一起欲暴力抗法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