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124,由市中院、市法官协会主办,九里区委政法委协办,九里法院与市中院研究室、民二庭共同承办的第四届“徐州司法论坛”----“‘三保’视野下的社会互动与能动司法研讨会”在九里法院举行。

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后龙作主题发言,省高院研究室副主任沈明磊、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朱苏力、最高法院应用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丁广宇、市人大法工委主任冯涛、徐州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张明新、铜山法院院长蔡可勇、云龙法院院长张文超、无锡中院副院长赵建聪等人出席论坛并作为论坛点评人对发言人主题发言进行点评,会议由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孙欣主持,九里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夏春辉致欢迎词,市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黄学武进行论坛最后综述。全市各基层法院院长、中院各业务部门负责人、论坛征文作者及相关法律机构代表、企业代表、九里区机关代表等130余人参加了论坛,共计收到论文70余篇。此次论坛的宗旨在于探讨人民法院如何通过发挥司法的能动作用更好地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如何通过增进司法与社会的良性互动更好地回应社会公众的司法需求。本次论坛主题为“‘三保’视野下的社会互动与能动司法”,论坛研讨分两部分,分别为“社会互动”、“能动司法”。来自全市两级法院的5位干警及企业机关的5位代表围绕论坛主题作了发言,8位代表作了自由发言,多位主持人和点评人对发言进行了点评。市中院李后龙院长结合本次论坛的主题以及徐州法院能动司法的实践强调:第一,要从三个方面准确把握能动司法的深刻内涵。首先,能动司法是一种意识或思维。即我们无论是谋划法院工作思路还是具体执法办案,都必须从中国的司法国情和本地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出发,要积极回应和最大程度地满足社会公众对司法的需求。其次,能动司法是一种政治姿态。即在经济社会发展遇到困难或面临挑战时,人民法院要勇于担当社会责任,以积极主动的态度和作为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第三,能动司法是一种工作方法。即相对于“为大局服务和为人民司法”这一司法工作的目标而言,能动司法是有效的方法或最佳的实现形式。第二,要积极构建能动司法的工作平台。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筑牢能动司法的共性平台;紧密结合地方实际,搭建能动司法的个性平台。第三,要多措并举实现能动司法的最佳效果。要不断提高能动司法的有效性;不断加强能动司法的服务性;不断增强能动司法的权威性;要不断提升能动司法的协同性。第四,要勇于探索能动司法的合理界限,能动司法并不意味着允许法官可以恣意裁量,应当做到到位不越位,不能背离被动性的本质属性,不能搞花架子,不能为追求轰动效应一味求新。李院长表示,能动司法不仅是一个理论课题,也是一个亟需给出答案的现实课题,希望此次论坛交流与研讨对于徐州两级法院能动司法理论的丰富和实践的指导起到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