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行医五年 八零后女子获缓刑
作者:拾方学 秦鹏 发布时间:2009-12-03 浏览次数:616
本网徐州讯:近日,铜山法院审结一起非法行医案件,判处被告人李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被告人李某,女,1980年8月出生。2005年,被告人李某在未取得
2005年9月两次被铜山县卫生局行政处罚,在被两次行政处罚后,被告人李芳仍非法从事诊疗活动。
铜山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而非法行医,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鉴于被告人李芳认罪态度较好,确有悔罪表现,遂对其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