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维护地方政府和下岗职工合法权益
作者:赵大勇 郁光华 发布时间:2009-11-25 浏览次数:396
滨海县东豪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滨海县城中心,系一化工企业,由于经营不善,已停产数年。该公司长期拖欠职工工资、养老保险金、劳动保证金及滨海县财政局借款,金额累计达数千万元,不仅严重影响滨海县城城市规划建设,而且职工上访不断,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滨海法院接受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依法对该公司的资产进行公开拍卖,并依法强制拆除了该公司的办公楼,为下一步工作扫清了障碍。
滨海县东豪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滨海县城中心,系一化工企业,由于经营不善,已停产数年。该公司长期拖欠职工工资、养老保险金、劳动保证金及滨海县财政局借款,金额累计达数千万元,不仅严重影响滨海县城城市规划建设,而且职工上访不断,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滨海法院接受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依法对该公司的资产进行公开拍卖,并依法强制拆除了该公司的办公楼,为下一步工作扫清了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