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通讯:1120,海安县委章树山书记接到《海安县人民法院服务海洋滩涂围垦工程工作方案》后,当即批示:“法院的九条措施很好。提前介入滩涂围垦工作,以法维护权益,规范行为,体现了法院服务中心,服务经济的超前性,望指挥部要认真领会,认真配合,规范工作流程,阳光操作,把围垦这件大事、好事做好。”

2009610,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使海安沿海地区的发展第一次出现在国家战略之中。109,海安县委、县政府专门召开海洋滩涂围垦工程建设动员会,把这项工程确定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本县经济建设中最重要最庞大的头号战略。为更好靠前服务和保障海洋滩涂围垦开发建设,海安法院迅速行动,深入调研,积极发挥司法能动作用,于1119正式出台《海安县人民法院服务海洋滩涂围垦工程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共有九条措施,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内容:

一是提高认识,强化保障。海安法院由王平院长亲自带队,先后到县政府、围垦工程指挥部、老坝港镇政府、围垦区以及与围垦有牵涉的如东、东台两县市法院调研,摸清情况。通过调研,该院认识到,服务围垦开发工程,就是服务大局,服务海安,就是参与海安的社会经济建设。为此,该院由领导班子组成服务围垦开发工程领导机构,一名副院长具体负责,并由李堡法庭和研究室共同组建服务围垦开发工程专门合议庭;公布联系电话,全天候轮值在岗,与相关部门和单位主动保持经常性联系。严格责任追究,对存在推诿、敷衍、不能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等问题的,开展效能监察,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个人当年不得晋职晋级。

二是能动司法,靠前服务。方案强调,除了诉讼程序启动等司法的被动性特征不能突破外,应当坚持能动司法,主动延伸审判职能,对工程涉及他人权益的施工通道、拆迁安置、浅海养殖、滩涂回收、海域使用等问题加强预先调研,积极提供司法建议,并配合主管机构参与相关事务的共同协调,不推诿、不敷衍。把调解作为处理围垦开发工程所涉案件的基本工作原则,充分发挥大调解机制的优势,创新调解方法,积极与政府相关部门、其他司法机关、人民调解组织一道,尽最大努力将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不影响工程进展。大力开展巡回审判,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特点以及作业时间,合理排期开庭,巡回庭审到村头、到户头、到田头、到船头。依法从重从快打击围垦开发工程中的各类犯罪,净化环境。重视信访,强化预警。完善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果断处置突发事件,杜绝恶性事故发生。

三是主动沟通,区域协作。建立与围垦开发工程存在牵涉的东台、如东两县市的相邻法院区域协作机制,通过案件联办、联席会议、信息互动、领导督办、疑案会商、突情处置六项机制,与友邻法院沟通,协助党委、政府处理好相邻借路、取土、堤坝连接以及东台、如东的相关主体补偿问题,发挥法院服务围垦中的独特优势。确定统一标准和尺度,避免执法不均衡。对于可能引发群体性纠纷的试探性诉讼案件,不轻易立案,先行区域性情况调研,拿出妥善方案后再作处理。

海安法院目前正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工作方案,并要求各部门作出书面承诺,切实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