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对律师的尊重和理解感动了我!
作者:龚甬钰 发布时间:2009-11-19 浏览次数:522
本网无锡讯:在调解协议上签好字,代理保险公司的吴律师认真地对法官说:“是法官对律师的尊重和理解感动了我,才促使这起案件调解了。”
这是一起保险纠纷。张某将车辆转让给许某,但未及时办理过户手续。许某也仍以张某的名义在保险公司投保。后来许某开车撞伤了行人吕某,并赔偿了吕某近9000元的款项。当许某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时,保险公司以转让未通知保险公司等为由拒绝理赔。许某便向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法院提起了诉讼。法官很快就查明了事实,但保险公司的负责人及随之前来的代理律师坚持拒赔是有道理的,调解工作陷入僵局。法官决定将调解的重点放在这位吴律师身上。“虽然法官与律师在法律活动中扮演的具体角色有所不同,但担负着同样的责任与使命”,“律师不仅要勇于、善于维护当事人的合理合法诉求,更要勇于、善于引导当事人放弃非理性的、无法律依据的诉求。”吴律师动容了,与法官进行了意见交换,并认可了法官提出的“之所以车辆转让后要通知保险人,目的是便于保险公司加强风险控制和管理”这一观点,接下来就“本案中车辆转让给许某,并未增加车辆有危险的可能性,应予理赔”这一结论达成共识也顺理成章。之后的调解过程则非常顺利,吴律师充分且自觉地发挥了应有的积极作用,说服了保险公司负责人,很快与许某达成了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