屡交女友为骗取钱财 “钻石王老五”竟是冒牌
作者:汤洁 张卿 发布时间:2009-11-16 浏览次数:591
本网无锡讯:戴着“钻石王老五”的虚假面具,已婚男子陈永在婚介所成功结识数名单身女性并与之交往,之后以借为名向她们骗取巨额钱财,这位伪大款最终在法律面前现了原形。日前,宜兴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陈永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现年56岁的陈永十年前与前妻离婚后,于2006年再婚。有了家庭的陈永不好好过日子,却动起了骗钱的歪脑筋。2007年10月,陈永通过婚介所认识了杨华,他谎称自己妻子出国多年杳无音信,已得到妻子所在单位70-80万元的高额补偿金并随时可以离婚,凭空虚构了一个“钻石王老五”的身份。为不让杨华起疑心,他还将租用的多套房屋谎称为其所有,并带杨华去看其中的一套房屋。果然,花言巧语的陈永赢得了杨华的芳心,杨芳很快陷入情网,殊不知,也陷入了陈永设下的圈套。2008年3月,陈永承接了某工程,因需投入资金,就向杨华借款。一个月后,该工程尚未完工,陈永就撤离了。但陈永并未将此事告诉杨华,而仍以做该工程或偿还该工程欠款为由向杨华借款,先后骗得杨华人民币155000元,并将这笔钱用于归还其他个人欠款或支付房屋租金等。尝到甜头的陈永之后又采用相同的方式向刘娜等多名女性“借款”,并从刘娜处骗得80000元,直到刘娜找不到陈永其人,感觉不妙报了警,感情骗子陈永的真面目才终于被揭穿。
宜兴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其已婚事实,通过婚介所结识杨华、刘娜,并分别与之建立恋爱关系,同时虚构其财产状况,骗取被害人信任,虚构承接工程的事实或隐瞒其不再承接工程的事实,以借为名,共计骗得人民币235000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予惩处。遂作出上述判决。(文中均为化名)
法官提醒:此案的被害人就是由于对他人过于轻信而轻易落入犯罪人的陷阱。人们在与陌生人结识交往时,要摆正心态,理智面对,多方面了解对方的真实情况,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同时,建议婚介所加强对征婚者信息登记核对工作,不让犯罪分子“浑水摸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