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距离”的无缝衔接??赣榆法院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工作纪实
作者:转载《人民法院报》 发布时间:2009-11-13 浏览次数:385
“零距离”的无缝衔接
??赣榆法院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工作纪实
江苏省赣榆县人民法院不断创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审理机制,摸索出了一条法院司法调解与交警行政处理的“零距离”无缝衔接模式,及时、公正的为当事人提供一次性解决损害赔偿、清退钱物、办理索赔的“一站式”服务,极大地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赢得了辖区百姓的称赞。
今年3月以来,该院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受理案件714件,审结683件,案件调撤率达100%,主动履行率达100%。该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长薄红旗告诉笔者:今年以来,该县公安局交通事故处理群众满意率达96%,与去年同期相比,群众信访投诉率下降88.2%。
创新工作机制 搭建调处平台
赣榆县地处苏鲁两省交界,近年来,随着沿海开发步伐的加快,该县经济、社会发展迅猛,道路情况复杂,交通压力较大。去年,该县交巡警大队共接警4784起、受理1983起,伤1215人,直接经济损失117万余元,赣榆法院受理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同比增长了33%,而且相当一部分案件成为执行中的老大难。
这一问题引起了赣榆法院院长顾长洲的高度重视,为使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当事人尽早得到司法救济和服务,他主动与该县公安局协调沟通,决定在该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成立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该想法得到了公安局领导的积极回应和大力支持。
鉴于巡回法庭调解矛盾、化解纠纷的特点,赣榆法院专门挑选了两名调解经验丰富、业务水平较高、工作认真踏实的法官进驻巡回法庭,并配备了远程立案系统、电子签章系统等一流的硬件办公设施,确保交通巡回法庭能够高效运转。
完善服务职能 彰显为民宗旨
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自成立以来,平均每个工作日受理案件4件以上,但绝大多数案件均在5日内审结,案件调撤率达100%,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
根据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特点,交通巡回法庭推出了许多便民措施。针对有的当事人不会写起诉状的情况,法庭参照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的法律规定、赔偿项目等,设计出专供交通事故使用的填充式诉状书,方便当事人填写;针对交通事故的多发性、偶然性等特点,法庭实行全天候办案,节假日根据需要随时开庭,及时、有效地处理纠纷;同时,交通巡回法庭采取多种调解方式,如上门调解、医院病房调解、现场调解、委托调解等,减轻事故当事人参加调解多次往返的经济负担;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缓、减、免困难当事人诉讼费用,同时协调司法部门提供法律援助,为受害人及时提供救助,避免矛盾激化。
司法行政衔接 缓解办案压力
“交通事故巡回法庭的设立,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诉讼调解与行政处理的有机衔接提供了良好的运作平台。”该院院长顾长洲说,“交警行政处理与法官司法调解形成合力,便民、高效地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有效避免形成二次纠纷,在避免司法资源浪费的同时,也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负担。”
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开辟了一条便民诉讼“绿色通道”,使事故当事人可以通过及时诉讼,申请法庭采取诉前保全、先予执行等措施,最大限度地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巡回法庭对受理费用进行减半,减少当事人的时间和费用开支,提高了诉讼效率,缩短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处理周期。
巡回法庭的“提前介入”,缓解了交警的工作压力,使得更多的警力能从大量的调解工作中解放出来,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群众更加关注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上来。今年以来,该县共发生交通肇事逃逸案件22件,破案19件,破案率达86.36%,比去年同期提高26%,群众满意度大幅上升。
巡回法庭的成立,有效地解决了交警行政处理与法院司法调解的有机衔接,形成合力,有利于促进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快速处结,及时化解矛盾。此外,法院、物价、保险等部门派驻有经验的同志入驻交巡警大队,能够及时、妥善处理各类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杨波 王 艳 李子龙)
2009、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