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法院审理民间借贷案件优先调解
作者:苗欣 发布时间:2009-11-12 浏览次数:446
本网徐州讯:江苏省睢宁法院在审理民间借贷案件中创新调解方式,善于运用多种调解方法,将调解贯穿于整个案件审理过程当中,采取送达调、庭前调、庭中调、庭后调等多种调解方法,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以开放的态度促调解,对债务人暂时没有能力履行的采取“解构调解法”,对涉及案外第三人的采取“冷冻调解法”,使双方在良好的调解氛围下达成协议,2009年以来,双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都到庭参加诉讼的民间借贷案件调撤率逾九成。
所谓“解构调解法”又称“分段调解法”,是分期分批清偿债权的方法,在民间借贷等大额财产纠纷中比较常见。所谓“冷冻调解法”又称“延缓生效法”,即在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经过一段很短的时间以后才生效的调解方法,适用于涉及第三人如三角连环债的案件,经一致同意,在此后一段时间内没有更好的协议,按此协议执行。经过多年的实践,该院总结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调解规则,在根据规则,要求审判人员首先认真阅读原告的起诉材料,在送达被告诉讼文书时耐心倾听被告的想法,了解双方纠纷发生的原因。然后在调解的过程中注意观察双方的言谈举止和神色表情,询问双方感情状态,全面掌握其婚姻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调解工作。最后,在调解的过程中吸收当事人的父母、亲友做调解工作的支持者,借助他们的力量来劝说当事人冷静处理问题,换位思考,从而化解双方矛盾,实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