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起普通的道损案件。这又是一件不普通的案件,因为这是信访案件。

 

20111015日,一起执行信访案件到了我的手里:被告陈胜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一次性赔偿原告刘平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财产损失共计25618.58元。判决书生效后,被告未主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刘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接手案件后我立即进行了相关财产查询,被执行人陈胜名下没有银行存款,没有房产、车辆登记情况,几次到被执行人家里寻找陈胜,结果都是陈胜一家人都在外打工,家中无人。申请人又无法提供有价值的被执行人信息,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而刘平对法院执行没有充分的风险估计,偏执地认为既然法院判决书生效了,法院就必须在短时间内将案款执行到位,我再三释法明理,刘平仍然到处上访,认为法院没有及时执行此案。

 

我开始从诉讼阶段入手寻找线索,当得知案件开庭时,都是陈胜的母亲到庭的,我想案件的执行可以从寻找陈胜母亲入手,一步步查找陈胜线索。我和陈胜的母亲孙慧芳通过电话后,孙慧芳表示愿意到法院配合案件执行。通过孙慧芳,我了解到了案件更多的情况,陈胜于2011121日从上海市某监狱刑满释放,刚出监狱没多久,就驾驶无牌摩托车将骑自行车的本案申请人刘平撞伤,现在,陈胜在徐州一家毛绒玩具厂打工,每月工资一千元,打工期间,陈胜认识了一个连云港的女孩,嫁给了一无所有的陈胜,2012年农历大年初三刚结的婚。

 

在孙慧芳的协助下,我联系上了被执行人陈胜,对其进行说服教育,要求其正视责任,躲避执行毫无益处,应像个男人一样到法院处理此案,陈胜最终被劝服,表示会主动到法院配合执行。

 

2012515日,陈胜和其妻子黄玲来到法院,这是我第一次见到被执行人陈胜,我注意到, 25岁的陈胜穿着一身已经褪色很厉害的蓝色运动服,眼神中不经意间透漏着些许沧桑;黄玲皮肤黝黑,身材肥胖,显然已有身孕,只是低头不语。陈胜向法院报告其收入情况,称其刚结完婚,现在妻子已经怀胎九个月,下个月小孩子就要出生,自己经济压力大;同时,陈胜向申请人说明自己不是故意躲避执行,不是赖着不给,而是自己确实没有履行能力,希望和刘平达成执行和解,分期履行。经过一整天的沟通工作,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我向陈胜释明,要为执行和解协议提供担保人,否则,该和解协议没有任何的履行保证。陈胜再三思忖,最后,决定让其妻子黄玲提供担保。

 

我让陈胜与妻子商量一下,陈胜便到外面把黄玲喊了进来,陈胜对其妻子说:“你给我担保一下,行吗?”黄玲看了陈胜一眼,点了一下头,没说一句话。作为执行法官我向黄玲说明了担保内容,接着让黄玲签字确认。在法官在和黄玲说话的时侯,被执行人陈胜一直低着头擦着脸上的什么;当黄玲在担保书上开始签字时,陈胜撩起上衣紧紧捂住了眼睛,让眼泪无声地流淌。

 

陈胜在想些什么呢?或许,是想到一个年轻的女孩不顾家人反对义无反顾的嫁给一个刚刚出狱不久的男孩,没有好的生活,未来不知会怎样,只有默默的跟随,而今天又要为男人犯下的错误分担责任。也或许是为自己的境遇吧,痛恨不能给自己家人提供一个舒心的生活。

 

一个二十五岁男人的眼泪,似乎苦涩中含着深深地愧疚。这令作为执行法官的我久久不能平静。我敏感地意识到,面前的被执行人以后的生活是有希望的,美好的生活在等待着他去创造。这一行的眼泪,也让我相信案件是有希望的,人也是有希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