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京讯:受金融危机影响,为筹措流动资金,中小企业主大举向个人借款,民间借贷纠纷大幅上升。六合法院110月受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受理557件,同比上升42.09%,涉案标的达4577.49万元。该院认真分析此类纠纷的特点,采取对应措施,妥善审理,以维护社会稳定。

在金融危机影响下,民间借贷纠纷的主要特征有:一是借贷双方关系密切,约有90%的纠纷发生在企业主与职工、亲朋好友或街坊邻居之间;二是涉案标的额高,标的额普遍在十万元以上;三是约定利率较高,年利率普遍在20%以上,甚至更高;四是证据不清,部分当事人碍于情面未出具欠条或收条;五是部分债务人下落不明,在无法清偿债务时抛弃企业,一走了之;六是易引发群体性事件,众多债权人尤其是企业职工在血本无归时易采取极端方式讨债或发泄不满。

针对以上特征,六合法院采取积极措施,妥善审理此类案件。目前已审结473件,没有发生影响社会稳定事件。一是及时立案,并做好安抚工作。对困难当事人减、免、缓交诉讼费,以司法温情融解当事人的愤怒心情。二是繁简分流,迅速送达。根据立案时所了解的情况和案情,对案件进行繁简分流,加快办案节奏,及时送达、及时公告,以效率和踏实工作赢取当事人的信任。三是坚持以调解为主,及时判决。对有偿还潜力的债务人,劝导债权人给予延长偿还期限,争取双赢。对无偿还能力的当事人,责令其提供担保。对无法调解的案件,及时做出判决,防止久调不决引起当事人对法院不满和不信任。判决时,坚持证据优势原则认定债权债务关系,同时对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以上的利息部分依法不予支持,对预期给付的利息依法从本金中予以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