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京讯:2009年10月27日,南京栖霞区法院审监庭审判员李应鸣和迈皋桥法庭审判员李炳、在八卦洲街道上坝村委会肖洁发书记、主任陈永强、民调主任刘勇的积极配合下,对诉至法院的人身损害赔偿和排除妨碍纠纷两起案件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调解,终于促使双方邻里和好,三十年恩怨得以化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09年8月、9月,审监庭和迈皋桥法庭分别受理了毕功祥诉王朝阳、王瑞人身损害赔偿一案和王习海诉毕功祥排除妨碍一案,两案经开庭审理后,双方当事人均拒绝调解,要求判决。这两案此前均经八卦洲派出所、上坝村民调多次调解,虽有协议,但均未签字履行。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中的被告王朝阳是王习海的儿子,王习海与毕功祥家是几十年的邻居,双方因邻里之间的一些琐事已有近三十不和了,村委会也为此多次上门调解双方之间的矛盾。此次起因2008年11月3日,王瑞与同村另一年轻人赵亮亮,在毕功祥家的塘边挖蚯蚓,毕功祥母亲不让挖,双方发生争吵,继而王朝阳、王瑞、赵亮亮与毕功祥发生争斗,毕功祥左肋骨骨折,毕功祥提出15000多元的赔偿。2009年5月在经八卦洲派出所调解,达成协议赵亮亮赔偿3000元,王朝阳、王瑞赔偿5000元。当时正值5月23日下雨刮风,毕功祥家的枯树枝刮断将王家的雨棚砸通,且平时夏天树上掉下的虫,将王家人哲的身上红肿疼痛,春天树上飘下的白絮又落在王家晾晒的衣物上,秋天的枯树叶落在王家门前,王习海要求村民调帮其调解,将毕功祥家种在王家门前的树全部移除,如调解成功,就将赔偿的5000元给毕功祥,并将此款交到了村民调。2009年6月17日村民调组织双方调解,达到协议后双方均未签字履行。村民调告知双方到法院起诉解决问题。开庭后,审判员对此案非常重视,认为该两起案件系邻里之间缺乏沟通、争吵多为一此生活和生产过程中的矛盾所引起,从促进邻里和睦、社会和谐角度,该案宜进行调解以打开当事人间心结,真正化解纠纷、真正做到案结事了。考虑到当地街道办事处对双方的矛盾及当事人情况较为了解,审判员和上坝村进行了联系、协调,争取派出得力人员配合调解。
2009年10月27日下午,两审判员一道赶往八卦洲乡司法所,八卦洲上坝村对该事高度重视,村委会肖洁发书记、主任陈永强、民调主任刘勇亲自参加调解。大家首先对案件处理以及当事人的情况、当地处理的情况等进行了交流,商讨了初步调解方向,以做到调解过程有的放矢。下午2时,两审判员其他调解人员仔细倾听了当事人对于两个案件纠纷起因的陈述,了解两家不和的原因。认为,主要矛盾是因为1989年毕功祥家在自己紧挨着王习海家门前的菜地上栽种了水桦树,现已影响到王家房屋的安全和生活,2006年上坝村民调调解未能成功,矛盾越积越深。首先对人身损害赔偿进行调解,审判员引导双方从长远的邻里和睦考虑,为依法解决本案向当事人宣讲法律规定,采取了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当双方的意见接近时在面对面进行调解,经过近两个小时的调解,双方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意见,由被告王朝阳、王瑞一次性赔偿毕功祥经济损失7000元,当庭给付。但王习海提出要等排除妨碍一案调解成功后再付。
此时,法官们和村领导顾不得休息,立即赶往上坝村排除妨碍的现场。一路上法官和村领导对刚才调解情况进行总结,交流了各自看法,商讨下一步的调解方向,提出调解方案,供当事人参考以促使当事人作出理性判断和选择。到现场后,毕功祥站在自己定后院的门口、王习海站在自己家后门的平台上,两人谁也不愿意到对方门前,法官和村领导只好两家之间的菜地上来回跑的做工作,法官的皮鞋都被田里的石头和树枝戳破,经过一番劝说,双方终于一起站在了菜地边,可以对话了。此时,法官提出按2009年6月17日双方在民调的一份协议内容为基础进行调解,即毕功祥将门前的树全部移除,沿双方的地界砌一道“7”字围墙,就在这时毕功祥突然不同意砌一道“7”字围墙,要砌三角形围墙,当时村领导就明确表示不同意,违反了土地管理规定,因毕功祥家已有围墙,不能再砌成院中院,经过村领导的做工作,毕功祥放弃了此主张。后双方又为围墙的地界发生争执,几乎无法再调下去了,此时天已快黑,再迟就看不见地界了,这时,法官再次向双方指出如果调解不成将陷入旷日持久的诉讼和纠纷中,不仅消耗金钱、精力,邻里关系也将荡然无存,诚恳地希望双方能够互谅互让,村领导也从各角度劝解双方能够尽早达成调解协议珍惜邻里之间的和睦。
在经过了耐心细致工作后,双方当事人都被法院、政府领导耐心细致的工作所感动,充分感受到他们是真正为了当事人着想,这时由村陈主任建议双方在上次调解定的地界上再做一些调整,并用红砖进行了固定,双方都不得认可了,并对围墙的高度等问题再做了一些约定,天已全黑了,王习海开了后门的灯,书记员坐在小凳上,伏在一张高凳上在写好了调解笔录和调解协议,原被告和法官蹲在地头上,双方当事人在调解笔录和调解协议签字后,法官将王朝阳的赔偿款交给了毕功祥,两家人终于可以第一次在一起轻松地谈话,同时由衷地感谢法官的司法为民以及政府的为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