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法院四项措施应对探望权执行难
作者:向?S之 发布时间:2009-11-03 浏览次数:497
本网扬州讯:近年来,因夫妻双方离婚导致的子女探望权纠纷愈演愈烈,一方有意阻挠另一方探望小孩,甚至拒不履行法院已明确探望权的生效判决,探望权执行难业已成为不争的事实。宝应法院针对这一情况,认真分析探望权执行难的形成原因,制订了“四项措施”加以应对:一、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思想说服教育,争取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探望义务;二、由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订立和解协议,明确探望的方式、时间和地点;三、争取未成年子女所在学校或居委会的协助,由学校或居委会将小孩带至指定场所,实现申请执行人的探望权;四、对无理阻挠、隐匿子女的被执行人采取训诫、罚款、司法拘留等强制手段。
借此“四项措施”,宝应法院已成功化解多起矛盾激烈的探望权执行案件,得到了当事人及社会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