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法院:人民陪审员参与行政审判显成效
作者:韩仁波 卢凤 发布时间:2009-11-03 浏览次数:453
本网无锡讯:江阴法院在行政审判工作中,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协调作用,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和社会效果,据统计,该院由人民陪审员参与的行政审判案件逐年上升,在今年审理的行政案件中,由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的案件达95%以上。从案件审结的效果看,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行政案件的效果明显,在今年审结的14件工伤行政确认案件中, 80%以上均取得了当事人达成庭外和解,原告撤诉结案的理想效果。
江阴法院为了让人民陪审员充分有效参与到行政审判中去协调纠纷处理,在案件开庭前,由审判长召集合议庭人员召开庭前案情分析会,让人民陪审员充分了解、熟悉案情,尽快进入角色;在庭审中,人民陪审员认真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与申辩,对情绪激动的原告,积极配合法官做好安抚工作;在案件评议时,由人民陪审员首先发表意见,避免其思维受法官影响,陪审员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案件的具体处理独立行使表决权。而在协调过程中,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普通人”作用,由其倾听当事人对案情的再次陈述,对当事人进行思想劝解工作,并配合法官将案件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逐条向当事人传达,从而说服当事人互谅互让、定纷止争。
江阴法院行政庭通过人民陪审员参加组成合议庭,促使原告与第三人达成和解协议,对增进当事人与行政机关之间的理解、信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