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徐州云龙法院通过“四个改进”,以提高案件评查质量和效率,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改进质评方式。在日常评查中,由以往质评人员分散评查改变为人员集中评查,在评查中对有争议的问题及时提出,即使讨论、及时定论,提高了案件质量评查的实际效果,还逐步提高了评查人员的质评水平。

二、改进质评内容。该院着重从认定事实是否清楚、采信证据是否恰当、案件定性是否准确、裁判结果是否公正、审执效果是否好等诸多方面进行评查。在此基础上,实行定期评查与重点评查、专项评查相结合。

三、改进通报内容。该院把重通报问题轻点评转向通报与点评并重,把通报瑕疵多、点评优点少转向加大对优秀案件的展示与点评,并且增加了“亮点展示”及“探讨园地”等版块,以激励法官争先创优,以充分发挥质评工作的导向作用。同时达到统一处理方法、统一执法尺度的目的,有利促进案件质量的整体提高。

四、改进质评效果。该院将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坚持“共性到庭、个性到人”,及时将初评结果反馈给各业务庭及具体的承办人,保留其复查和申辩的机会和权利。在最终确定评查出的问题无误后,直接通报案号和具体的承办人。并结合本院岗位目标考核办法予以扣分,记入法官业绩档案,并在下次评查中作为重点评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