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溧水法院四项措施不断提高司法服务企业水平
作者:溧水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9-10-30 浏览次数:449
本网南京讯:为了深入实践“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活动,将法官联系企业活动推向纵深,
周迅院长一行首先参观了该公司新建成的生产线,听取了该公司基本情况的介绍,并就溧水法院近一年来联系企业、为企业提供司法服务的举措征询了该公司负责人的意见。该公司表示,长期以来,溧水法院法官主动热情、执法公正严明、措施切实有效、司法建议中肯可行,为企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司法环境,对溧水法院表示深切的感谢。
周迅院长提出,为使法官联系企业活动取得更好成效,加大服务企业力度,必须坚持以下四项措施:
一、坚持一个中心,即以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坚持“工业立县、三产兴县、科教强县、环境优先”方针政策为中心,通过提高司法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切实促进工业、服务、金融、科技等企业的发展。
二、突出重点,即服务重点放在企业涉及较多的法律问题、诉讼类型上,力争使企业较快提升预防法律风险的能力;在服务对象上,将重点放在科技含量高、产品附加值高、发展潜力大的企业,在知识产权、竞业禁止等方面提出有针对性的司法建议。
三、加强沟通,法院与企业在服务过程中要加强沟通联系,在现有的定期联系制度的基础上,要不断加强服务形式与内容的创新,以满足企业司法需求为目的形成良性互动。
四、深入调研,法院在进行司法服务的同时,要深入开展调研工作,要重视经验的总结和提炼,力争形成好的经验在更大的范围推广,使调研、服务相互促进、相得益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