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法院五项机制提升青年法官审判能力
作者:陈凯 施俭 发布时间:2009-10-30 浏览次数:448
本网南通讯:为进一步提高青年法官审判质量,确保案件审理质量,提高庭审驾驭能力,启东法院落实五项机制提升青年法官各项综合审判能力,取得较好效果:
一、审判业务导师机制。在法院内部聘任一批政治坚定、业务精通、责任心强、有较高职业修养的老法官为导师,以“1带1”的形式,提高青年法官业务素质,有效弥补部分青年法官在办案思维、调解经验、群众工作方面的不足,传承资深法官积累的审判经验、审判技巧和审判方法。
二、庭审调解观摩机制。由庭室负责人带领青年法官开展交叉庭审观摩,一方面学习老法官的庭审技巧、调解艺术、积累经验;另一方面让老法官观摩青年法官庭审并进行庭后点评,指出其庭审不足、规范庭审行为、开拓庭审思路、增强调解能力。
三、裁判文书审批机制。由导师、审判长、庭长分别负责修改、把关、签发法律文书,侧重从事实查明、争议焦点、说理部分、逻辑结构等方面进行指导,进一步提高青年法官制作裁判文书的质量。
四、案件交流学习机制。将定期交流和不定期学习相结合,一方面定期安排审判业务学习和疑难案件交流,一方面导师们就青年法官学习和讨论中发现的疑难问题进行分析、解答。
五、瑕疵监督考核机制。以合议庭为单位严格把关各类法律文书,对每份文书进行耐心审查,仔细核对,降低瑕疵率,并与个人年度考核挂钩。由政治处负责对青年法官的培养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