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将进一步规范制定调解协议书格式,组织调解员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学习,组织调解旁听法院庭审,学习参照法院的文书制作方法。”以上文字出自苏州相城法院111收到的一份司法建议反馈书,在反馈书中,该区司法局表示将对人民调解协议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改进,更好地落实《人民调解法》的各项规定。

 

近年来,相城法院瞄准社会管理中的热点、难点和盲点问题,从个案、类案、宏观三个层面加强司法建议。

 

个案层面,充分发挥一线法官熟悉情况、接触面广的优势,增强捕捉个案背后问题的敏感性,针对企业合同签订、司法鉴定书出具、人民调解协议不够规范等个案中发现的典型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帮助相关单位早发现、早堵塞管理漏洞。

 

类案层面,着眼于某一时期、某类案件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分析发生的原因、提出解决对策,力求实现一份建议“解决一类问题、堵塞一批漏洞”的良好效果。针对人民调解协议主体、内容不规范等问题,建议加大调解员培训力度,规范调解协议起草格式,规范用语,提高协议的可操作性。

 

宏观层面,针对民间借贷市场秩序混乱、征地拆迁地区继承析产案件增多及新生代农民工犯罪问题突出等社会现象撰写情况反映,引起相关领导和职能部门重视。区委政法委周天平书记对该院制定的《关于加强民间借贷案件审查与处理的若干意见(试行)》批示:“人民法院制定此《若干意见》很有必要,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是创新社会管理方式的探索和实践。”

 

2010年,该院专门制定了《关于加强和规范司法建议工作的意见》,概括出客观性、针对性等四条适用司法建议的原则,明确了七类可发司法建议的事项、六条发送单位确定规则。同时完善了司法建议反馈机制,明确跟踪督促主体,采取去函催办、抄送主管或监管部门、上门回访等方式,准确掌握整改落实情况,避免纸上谈兵,提高司法建议工作实效。去年全年,分别向企业、社会组织、政府职能部门等发出司法建议18份,向上级报送情况反映10份,其中5篇转化成果分别被《人民法院报》、《法制日报》等录用,并多次获得区委、区政府领导批示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