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为租车实为诈骗 夫妇被判刑
作者:王增根 发布时间:2009-10-23 浏览次数:603
本网南通讯:名为租车,却将租来的车辆进行抵押借款。近日,江苏省海门市人民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张某、施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二年六个月,并处以罚金。
张某、施某系夫妇。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施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被告人张某、施某归案后能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本网南通讯:名为租车,却将租来的车辆进行抵押借款。近日,江苏省海门市人民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张某、施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二年六个月,并处以罚金。
张某、施某系夫妇。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施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被告人张某、施某归案后能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