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法院“四项措施”妥处婚姻家庭案件
作者:东海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9-10-22 浏览次数:467
本网连云港讯:近年来,东海法院强化和谐司法理念,多措并举,积极稳妥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促进了家庭和谐,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据统计,该院2008年以来共审理此类纠纷案件 2300多件,调撤结案近1500件,案件调撤率60%以上。
一是加强诉讼指导,提高当事人的法律意识和诉讼能力。该院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加强对当事人立案前的法律咨询、解答工作,引导当事人理性选择纠纷解决方式,形成合理诉讼预期。办案法官做细庭审释法明理工作,引导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辩论。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当事人树立正确的婚姻观人生观。该院通过内部通讯和广播、报刊、杂志等媒体,大力宣传婚姻家庭法律法规及有关典型案例,引导当事人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增强家庭和社会责任感,正确处理婚姻家庭关系。
三是加强沟通协调,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巧妙化解矛盾纠纷。该院充分发挥村、组、乡镇、社区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强化诉讼调解,广辟调解渠道,邀请威信较高的亲属、邻居、村组、乡镇、社区等基层组织人员参与调解,促进双方互谅互让,努力维护婚姻家庭关系,减少矛盾纠纷。调解无效的,及时做好服判息诉工作。
四是注重人文关怀,切实做好心理疏导化解当事人心结。该院组织资深法官专司此类案件,法官们耐心倾听,积极营造氛围,适时邀请当事人亲友,共同谈心,化解心结,并找准时机,做好调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