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贾汪法院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作者:王民报 发布时间:2009-10-19 浏览次数:519
本网徐州讯:徐州贾汪法院近年来不断加强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完善工作机制,创新联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成效,取得了明显成绩。去年,我院被市人大、市中院评为“千名代表听百案”先进集体,本院3个部门和4名法官受到贾汪区人大的表彰。
一、党组高度重视,始终把联络工作作为亮点工作培育
徐州贾汪法院党组高度重视人大代表联络工作,把代表联络工作作为本院亮点工作培育,加强与代表的联系,主动接受代表监督,增强司法公信力。一是充分认识当前加强代表联络工作的意义。认为在法院处于比较困难的时期,加强与代表的联络是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监督的有效方式,是增进人大代表了解、理解和支持法院工作的重要途径,是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法院形象的主要手段,是了解社情民意、提高裁判社会认同度的重要渠道。二是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推进联络工作深入开展。党组充分认识到一项好的工作不仅要要思想上重视,还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保证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作为党组起关键作用。几年来,党组在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上研究制订了近10项制度,有力推动了工作的发展。三是大胆创新。党组确立代表联络工作作为亮点工作来培育后,在代表联络的方式方法上不断创新,使联络工作更加贴合代表的实际需求,更加关注审判工作与代表的联系,更加注重通过案件来取得与代表近距离的联系,更加强调代表通过个案加强对法院审判工作、队伍建设的了解、理解和支持。
二、完善工作机制,始终把联络工作作为日常性工作抓牢
在开展代表联络工作中,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工作制度,保持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一是成立人大代表联络工作领导小组,院长任组长,在院办公室设立代表联络办公室,安排1名专门人员负责人大代表联络的具体事务工作。二是制订落实制度。先后制订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监督工作的决定》、《关于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法庭庭审,定期向人大、政协通报案情的工作意见》、《关于开展“百名代表听庭审”专项活动的实施意见》、《关于在人大代表中聘请特邀监督员的决定》、《督促检查工作实施细则》、《关于加强承办人大代表关注案件和涉代表案件统计报备制度的通知》、《人大代表联络工作考核办法》等规定,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日常化。三是编报《贾汪法院工作通报》,每季度编报不少于1期,全面反映本院一个阶段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寄发到全区每位代表手中。至今年上半年,已编发《贾汪法院工作通报》12期,寄发代表2000余份。
三、创新工作措施,始终把联络工作作为常新性工作打造
在不断完善代表联络工作机制的基础上,贾汪法院积极探索联络工作的新机制,立足基层,以活动为载体,以案件为切点,以旁听为主导,以提高实效为目标,全面推动代表联络工作深细精方面迈进。一是创新联络方式。以“百名代表听庭审”活动为主要载体,强化通过案件的审判与代表的联络工作,每年都要精心选择一定数量的代表关心、社会关注、具有普遍教育意义的案件,进村镇、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邀请区、镇两级代表旁听庭审,接受代表评议。去年以来,仅“百名代表听庭审”活动就有13件案件接受了180名代表的旁听评议。二是强化基层意识。在加强代表联络工作中,我们更加注重基层代表的联络。开展代表旁听案件,尽可能地将案件放在镇村当地,邀请更多的镇级代表旁听案件。与代表座谈,尽量将座谈地点放在人民法庭,邀请所在镇的区、镇两级代表参加座谈。代表关注的案件和涉代表案件的处理,安排人员到代表所在地,当面向代表反馈处理结果,征求代表意见建议。三是听评宣相结合。在开展代表旁听案件中,我们把听评宣有机结合起来,法官不仅要接受代表的旁听,还要接受代表的评议。每个旁听案件,代表都要旁听法官的庭审全过程,之后,召开座谈会,当面接受代表的评议打分,接受代表的质询。同时,每个旁听案件,院里均邀请市、区媒体参与宣传报道,达到通过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去年以来,我们邀请代表旁听案件801件,代表旁听案件庭审、执行案件听证、参与执行25件334人次,到法庭参加座谈、旁听庭审代表44人次,有力地加强了与代表的联系,密切了与代表的关系。
四、延伸工作效果,始终把联络工作作为实效性工作夯实。
在开展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中,我们有机地与其他工作的开展结合起来,实现良性互动,放大联络工作的效应,增强代表联络工作的实效性。一是与“五进”活动有机结合。鼓励和提倡法官将更多的案件开到企业、学校、镇村、社区,邀请区、镇两级代表到企业、学校、镇村、社区旁听案件庭审,增强案件的社会效果。二是与巡回审判有机结合。在开展代表听审活动中,与院里开展的巡回审判活动结合起来,把案件开到当地,把代表邀请到当地旁听案件开庭、调解、宣判。三是与岗位练兵有机结合。凡代表旁听的案件,承办法官所在庭的法官均参与旁听、座谈,切身体验庭审法官的优缺点,感受代表的评议,促进审判质效的提高。四是与解决实际问题有机结合。对于代表旁听的案件,依靠代表的支持,妥善解决案内外的实际问题。吴某因家庭生活困难盗窃,代表旁听后,认为法院判决充分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代表与法官一起到吴某家走访慰问,并联系当地相关部门帮助解决了吴某家人的最低生活保障问题。五是与接受政协委员民主监督有机结合。在案件旁听中,不仅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案件,而且同时邀请政协委员旁听庭审,更加广泛地接受监督,更加全面地听取不同意见,更好地改进工作。六是与陪审员制度有机结合。凡邀请代表旁听的案件,均要求是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合议庭成员必须有1-2名陪审员参审,增强裁判的公开程度和社会认同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