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京讯:近日,南京中院民四庭被南京市建设领域清理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为2008年度清欠工作先进集体,刘阿珍审判长同时被评为清欠工作先进个人。

2008年度以来,中院民四庭根据市委、上级法院及院党组关于双清工作的具体要求,以维护房地产市场健康秩序和民工合法权益为己任,立足本职,大力弘扬司法为民宗旨,为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充分发挥司法保障职能作用。一年来在民四庭全庭干警的努力及本院其他部门的支持下,顺利审结2008年度以来进入司法程序的涉及清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的323件案件,妥善化解了多起政府职能部门转交的民工涉访事件,参与协调处理数起下级法院民工涉访纠纷,圆满地完成了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司法和谐的工作任务,得到了市委、市政府及上级法院的肯定和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