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法院注重加强未成年缓刑犯回访工作
作者:周学峰 发布时间:2009-10-12 浏览次数:568
出于教育、感化和保护未成年人的目的,刑事审判实践中对未成年犯罪人适用缓刑较多。为了掌握每个未成年缓刑犯的改造情况,便于开展帮教工作,该院刑事审判庭对2001年以来的所有未成年缓刑犯均建立了帮教档案,实现对未成年缓刑犯的规范化、长效化管理。档案中详细记载了对每一名未成年缓刑犯的帮教计划、回访记录和问题处理情况,确保帮教工作有计划、有落实、有督查、有责任。
根据未成年人心理不成熟,受环境影响大的特点,该院对未成年缓刑犯实行经常化、多渠道的回访,既走访被帮教者本人,了解其思想状态和改造效果,又深入其所在家庭、社区或学校,侧面、充分地掌握帮教对象的综合情况。通过加强与相关单位之间的相互联系,及时发现帮教对象存在的问题,对症下药,协同工作,形成帮教工作的整体合力。该院还主动与相关学校和用工单位协调,解决他们的就业问题,使他们尽早融入社会,走上正常健康的生活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