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撞死人 逃逸被抓判3年
作者:浦德民 龚甬钰 发布时间:2009-10-09 浏览次数:531
本网无锡讯:20岁的安徽男子高某来锡后,在无锡滨湖区某工业区内工地上,找到了一份开小翻斗车的工作。结果,上班第一天,无证驾驶就撞死了人。日前,无锡市滨湖区法院审结了该案。被告人高某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无锡滨湖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高某驾车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造成事故,致一人死亡,并在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查期间逃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高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庭审中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