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肇事帮翻新 毁灭证据被判刑
作者:常江红 发布时间:2009-09-27 浏览次数:528
本网徐州讯:司机交通肇事,车主和朋友帮助翻新车辆逃避罪责,结果三人同被判刑。近日,江苏省铜山县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肇事司机陈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以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分别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判处周某管制一年。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三人死亡,且肇事逃逸,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刘某和周某,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