蚊香使用不慎引发火灾 同租人逃脱不及葬身火海
作者:无锡市北塘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9-09-25 浏览次数:606
本网无锡讯:出租屋内使用蚊香不慎,引燃周围可燃物。致使一同租客人没来得及逃生被大火烧死。日前,无锡北塘法院受理了一起失火案,依法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法院认为,被告人赵琦由于过失行为引起火灾,致使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属情节较轻。鉴于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其家属积极先行赔偿被害人部分损失,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故判处赵琦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