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通讯:启东法院速裁中心成立以来,积极整合人民调解窗口、诉前调解和快审快结的三种工作资源,强化三种解纷机制的衔接配合,同时推出“六项举措”全面提升速裁中心工作成效。自今年3月速裁中心成立以来,共审结案件507件,82%以上的案件当事人自动履行,未进入执行程序,取得了“零上诉、零申诉、零信访”的解纷成效。

一是温馨接待当事人。较多当事人在调解时均会出现情绪不稳、容易激动的情况,这即不利于当事人理性对待纠纷,也易使当事人迁怒法院,将矛头对准法官。对此,速裁中心以一个微笑、一声问候、一杯茶水悉心接待当事人,在当事人情绪激动时避免直接切入主题,而以“闲谈”开头,营造了良好的调解氛围。

二是类案释法。调解过程中,对双方当事人理解有关法律规定不一致,分歧较大,一时难以达成一致意见的案件,调解法官在查清基本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将以往调解成功的类似案件提供给双方当事人,从具体案件出发详细解释相关法律规定,有效统一了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认识,打消了当事人不合理的诉讼期望。

三是专家释疑。从审判业务庭、纪检监察部门、资深律师中挑选职业道德好、业务水平高的人员组成专家库。当事人在调解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而怀疑调解法官解释的,可在专家库中任意选择人员听取“第四方”意见。专家库中人员更加超脱的立场有助于当事人理性评估案件结果,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四是预约调解机制。针对部分当事人工作繁忙,一时无法来院接受调解的情况,速裁中心采取预约调解时间、调解地点的方式,积极促使双方当事人寻找合适时间、地点坐下协商;对路途遥远,交通不方便的当事人,则采取电话沟通、主动上门等方式了解纠纷情况,积极为纠纷当事人沟通意见。

五是督促履行。速裁中心纠正以往“达成协议即结案”的做法,将工作延伸到调解协议的履行阶段。对调解成功的案件,速裁中心一般要求当事人当即履行义务,并提供车辆保障、财务保管等服务为当事人履行提供便利。对当即履行确有困难的当事人,速裁中心则全程关注其履行情况,积极督促当事人在履行期限届满前主动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

六是定期回访调解结案案件。积极开展“回头看”工作,随机回访一些案件当事人,听取当事人对速裁工作的意见建议,努力改进不足,完善各项工作细节;对调解时矛盾纠纷比较激烈的案件,则在调解结案后十五天内予以回访,巩固调解成效,积极避免当事人间矛盾复燃情况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