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日前,东台法院举办首届廉政监察员培训班,全院15名廉政监察员参加培训学习。首期培训班旨在进一步贯彻党中央反腐倡廉相关精神,有效督查全院干警执行“五个严禁”规定的情况,巩固省高院警示教育活动成果,发挥廉政监察员在法院队伍建设中的作用。

最高法院《关于在人民法院审判执行的部门设立廉政监察员的实施办法(试行)》颁发后,东台法院立即进行调研,结合本院实际,制定出台《东台市人民法院在审判执行部门设立廉政监察员的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廉政监察员的任职条件、选任程序和管理规定,在各审执部门及廉政风险较高的法警大队和行装科设立了15名廉政监察员。

培训班上,该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张雪明代表院党组参加了全部活动,对胡锦涛、贺国强在中纪委十七届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纪委十七届三次全会公报进行宣讲,和廉政监察员们共同学习了上级法院反腐倡廉有关规定以及最高法院《关于在审判执行部门设立廉政监察员的实施办法(试行)》等业务文件。并提出新要求,希望全体廉政监察员认清当前反腐倡廉的严峻形势,明确工作职责,尽快掌握廉政监察工作的理论和技能,为创建一流的法院队伍提供有力的政治、纪律保证。纪检监察部门还进行了廉政教育、制度执行督查、工作活动记录、廉政司法提醒制度及提醒函的适用等业务技能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