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法院陪审员发挥“三容易”优势助推执行
作者:董正远 发布时间:2009-09-23 浏览次数:455
本网盐城讯:江苏省大丰法院在深入开展 “人民法官为人民”的主题实践活动中,注重发挥人民陪审员优势,促进对疑难复杂案件的执行工作,成效显著。截至日前,由该市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的39件“骨头”案全部顺利执结,其中24件和解方式结案,执行和解率达61%。
该院调研认为,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工作优势颇多:一是人民陪审员社会关系相对广泛,掌握社会信息量大,容易获得被执行人相关信息情况。二是在群众中的个人公信力强,被执行人与人民陪审员的“对抗性”小,容易接近被执行人,因此也容易与被执行人沟通。三是人民陪审员对双方当事人的想法、家庭收入、生活水平等情况了解,有针对性的做工作,容易促成执行和解,减少“执行累”。
目前,该院已经出台了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案件的规章制度,明确了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案件的案由类别、启动程序、参与方式及其他保障性措施,助推执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