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常州讯:“我当时控制不住,头晕了,我觉得他一直在耻笑我,一时冲动就想把他杀了。”同居三年,女友突然提出分手,已51岁的被告人王某接受不了情感被“骗”的打击,就对女友的弟弟下起了毒手。庭审中,被告人王某在回忆当时杀人情景时,非常懊悔,请求法官从轻判罚。

2006年,受所在企业委托,48岁的王某到人才市场招聘新员工,没想到,撞到桃花运。在朋友雷某的介绍下,王某与雷某的姐姐小安认识了,两人很快便坠入了爱河。正式确定恋爱关系后,两人住到了一起。“老来得妻”对于王某来说,心理得到巨大安慰,生活中也是对其“妻子”百般呵护。随着两人生活越久,王某越是珍惜,唯恐小安变心,时常询问会不会离开自己。每次小安都会说,放心,死都会和你在一起。就这样,两人还算平平静静地同居了三年。

2009年春节,王某和小安高高兴兴地回了一趟小安老家贵州,可是,就是这次贵州之行让王某对小安的“变化”有了察觉。果然,过完年之后,小安提出想在家多陪陪父母,过一段时间再回常州上班。在无法说服小安的情况下,王某只好只身返回。就在王某回到常州没多久,自己担心的事情终于发生了。小安打来电话说,两人在一起不合适,还是分手吧。心里着急的王某,为了挽回这段感情,立即赶往贵州,试图当面把问题说清楚。见了面之后,小安反而避而不谈分手的事情。心情烦闷的王某,在周围邻居的谈话中得知,原来小安有了另外一个男人。知道原委后,王某开始滋生了怨恨。回到常州后,王某越想心里越气,但是心里终究还是放不下小安。20092月下旬,王某第三次赶往贵州,想再次与小安沟通,但这次彻底让王某明白了,他和小安之间是绝然没希望重归于好了。

回来后,王某似乎像变了个人似的,一不顺心开口就骂。想想三年来的幸福生活,王某实在难舍,但如今什么都没有了。心理憋着气的王某,无奈之下,多次找到小安弟弟雷某讨要说法。王某认为,当初是雷某给牵的线,如今小安却离开了自己,雷某应该负责。然而,雷某不屑的态度彻底激怒了王某。

经过一番准备后,200938日晚,王某带着榔头、斧头、“安眠药”,并买了啤酒、饮料和下酒菜来到了雷某的住处,说是自己想通了,希望雷某不要介意自己前一段时间的无理取闹。在雷某夫妇喝下放有“安眠药”的啤酒后,乘其熟睡之际,王某拿起斧头哆哆嗦嗦地向雷某头部砍去。雷某疼痛醒来,大声呼救,见此情形,王某迅速逃离现场。案发后,王某被抓捕。后经武进区公安局法医鉴定,被害人雷某之伤属重伤。

武进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故意非法剥夺公民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王某在犯罪过程中,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属犯罪未遂,可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判决,以王某犯故意杀人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